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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5月31日电(王斯文)近日,辽宁印发了《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开展基本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立辽宁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
据了解,《辽宁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到2025年基本摸清辽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完成一批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环境治理试点,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计划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辽宁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同时,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同时,辽宁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工作。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相应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围绕典型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聚焦石化、化工、印染、医药等重点行业,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鼓励各地区结合产业布局,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同时,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2025年年底前,因地制宜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及其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此外,《方案》还明确,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核发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加强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产品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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